「仆街少女」藉由Facebook傳播仆街照片,在網絡上一夕暴紅。其創作元素不僅蘊含靜態的圖像元素,也帶有充滿機動性的「偶發藝術」特質。這個創作二人組持續不斷展開一系列仆街行為,進而發展出許多創作行為,為這個看似惡搞的街頭行為及充滿爭議的次文化現象,導入精緻化的藝術美學。  

仆街少女「 禁慾」與「 Karren」,由原先的食品營養相關科系及醫學院畢業,因對攝影的熱情而相遇。最初兩人各自於網際網路平台發表充滿趣味性的仆街作品,搭配著熟稔的網路溝通語彙及親民作風,加上一群好友的推波助瀾,以及媒體大篇幅報導、粉絲專頁踴入上千萬名粉絲後,仆街少女順利透過仆街行為的攝影錄像建構起與社會大眾的溝通橋樑,而2011年5月於自由廣場所拍攝的「 仆街少女合體」,開啟了新世代以輕盈視角融入台灣多元文化之詮釋意涵,彷若一股創作能量的誕生。

充滿爭議的次文化現象 
 
透過攝影而激起強烈的話題實屬難得,仆街少女於其中的創作元素不僅蘊含著靜態的圖像元素,更發散著一種行為及偶發的特質,然而行為藝術中最容易讓觀者接收的範疇大多屬於行動劇 經由戲劇活動的「聚眾」特性號召目光,呈現出經過規劃、設計、佈局的表演行為與群眾產生互動,進而達到宣揚理念之效果;行為藝術之所以有別於表演藝術,主要是其發生場域不單限於設備舒適、建全的劇院空間,以致展演過程的不確定性及偶發事件率大大提升,時常連創作發生及觀眾的參與也屬於偶發的狀態,機動性高的仆街行為即可視為行為藝術中的偶發藝術。
 
最初的仆街行為原是一項茶餘飯後的惡搞行為,後來逐漸發展成年輕人運用集體仆街行動或個人仆街行為,與所處環境製造出強烈的對比衝突,表達一種叛逆及無奈,其中總帶著無聲的吶喊,透過無語行動來塑造出形而上的不合作與不配合,以達到所謂的抗議及舒壓;又因為仆街行為動作有趣且不如困難的舞蹈動作擁有高度門檻,所以能輕易的激起廣大民眾的仿效與參與,這滾滾洪流的風潮在全球各地蔓延而百花齊放的同時,卻也因為一些過於激進與熱情的參與者,不斷挑戰違反人體力學的高難度仆倒姿勢或於危險場域行動,造成不少遺憾,導致仆街行為成為充滿爭議的次文化現象。
 
行為藝術可謂與主流藝術之菁英化背道而馳的狀態之一,藉由發生在非官方展演空間的藝術行為,與社會大眾進行對話與呼籲,透過第一線的直效溝通引發創作者與觀者間的互動,間接反應出素人藝術家及民眾對進入藝術世界的顯著慾望,藉此原生型的介入模式,包括風格獨特的社群團體,藝術家們設計出的種種令人驚異 (且通常非正統)  的思維或身體符號來吸引社會大眾與媒體的目光。相較於偶發藝術,行為藝術的發生大多經過表演團體的預先演練及組織規劃,如此可見,偶發藝術是一項更具獨立性、自由且赤裸的創作模式,其間蘊含更多的即時創作與偶然性而兩者急欲表達及呼籲大眾的正向理念,卻是共通不變的。
 
「仆街」之外
 
仆街少女的團體效應已然超越禁慾及Karren本身,可謂是仆街文化的具體實現,接種而來的模仿熱潮確實引發民眾對於媒體及參與仆街行為的顯著慾望,而這股旋風的不僅只於台灣,甚至延燒到香港、澳門、新加坡、日本、德國等,仆街少女將一項看似惡搞的街頭行為導入精緻化的藝術美學,讓這項次文化從負面形象逐漸被大眾認同,進而引領議題。其中包括:關懷流浪動物、發揚台灣觀光景點、日本災區重建、本土傳統文化等,所仆之處皆引發大量關注及話題討論,這些仆街行為的背後故事與動機讓她們的行動超越所謂爆紅式的曇花一現,不僅塑造出形象定位,更提升許多參與者的喜愛及參與動機,而這也相當符合行為藝術的全民化及去階級化的主軸 可貴的是,仆街少女在成名後的創作行為依舊持續不輟 台灣景點介紹、舉辦攝影展、座談分享、偶然現身於全台各大專院校仆街、與粉絲們維繫多元互動等,這在過度消費、喜新厭舊的現今社會實屬難得可貴。
 
經由仆街少女精心設計的圖像畫面、服裝、美學、思考、溝通語境等元素,讓許多人認識到鮮為人知的社會議題,仆街少女將一系列的仆街照片以城市景點的分類方式舉辦了「吾愛吾家之我好愛台中」攝影首展,並有計劃性的巡迴創作,盡力展現出熱鬧之外更多元的深層美學思考及創作內涵。台灣知名電影導演吳念真先生也察覺到這股新興文化的強大趨力,透過吳導,引來許多藝文創作者的關注及支持,而其攝影作品的取材脈絡逐步確立了仆街少女的大眾化風格及新世代觀點,並將看似偶發的行為提升至跨越年齡身分,以及影響生活態度及整體社會脈動的藝術層次。 

編輯/龍傑娣

▌仆街
或稱趴街,是網際網路上很流行的玩意,就是在公眾地方伸直雙手俯在地平面上拍照,放在網上。仆街的起源有兩種說法:一為Gary Clarkson和Christian Langdon於1997年發明,起初流行於英國北部;另一說法則是源起於黑人奴隸交易,當時整船黑奴從非洲「貨運」到世界各地,沒床可睡,都是一個貼一個、躺平在甲板上睡覺。仆街在不同文化中蘊藏不同意義,現今年輕世代則將此行為具體化,普遍被大眾歸類為惡搞行為。

▌行為藝術
行為藝術是指在特定時間和地點,由個人或群體行為構成的一門藝術,通常被歸為視覺藝術範疇中前衛派或觀念藝術。早在文藝復興時期,已有藝術家進行公眾表演,可說是現代行為藝術的先驅。行為藝術必須包含四項基本元素:時間、地點、行為藝術者的身體,以及與觀眾的交流,除此之外不受任何限制。

▌偶發藝術
相較於行為藝術,偶發藝術是一項更具獨立性、自由且赤裸的創作模式,其創作內容及格局擴大了藝術的感受性,從環境和物體所感受到的聲音、氣味、時間的延續甚至動作,都涵括於偶發藝術的內涵。觀眾也介入藝術,觀賞者本身就是參與者,在沒有任何腳本的情況下即興表演,可說是一種「行為拼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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