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科技的演進,媒體科技所形構的速度環境,取消了真實空間的存在,也改寫時空觀念。由數位科技所創製的影像,對人們的感知產生劇烈的影響。藝術家袁廣鳴的近展「在記憶之前」,透過數位影像科技及多螢幕同步影片投映,讓觀者有如沉浸於影像之中,進而穿透影像。
在傳統的活動影像 (moving image) 觀影行為中,觀者在影像投映前方,總是呈現出靜態且被動的姿態,而單一屏幕中的敘事邏輯也正表達其純粹性。在袁廣鳴的數位音像創作風格中,不僅破除了傳統影像投映的準則,也呈現出多元性。從早期的《人間失格》系列到近期的《逝去中的風景》系列,袁廣鳴實驗性地從簡單的靜態影像、複合媒材裝置的運用,發展到「同步影片投映 (Polyekran)」的多屏幕裝置,透過影像的異質投映呈現出其造型性。而在最近的「在記憶之前」展出中,袁廣鳴以一種滿足人們感官期待的方式,將影片投影在幽暗的沉浸空間中,創造出一種看似不可能的空間並置手法,讓觀眾穿透不同於傳統感知的影像現實與敘事環境,一次進入多種不同領域,等待著意念的介入,並感受著影像的游離。
 
親身經歷袁廣鳴的作品,《逝去中的風景Ⅱ》與《在記憶之前》虛無的影像與凝滯氣氛,讓觀者猶如神遊者,翻滾於影像跳接及雜訊閃爍之間;而《記憶中的肖像》裡的失焦影像,亦令人無法喘息地凝神專注;《微笑的小木馬》中失去重力般的搖擺影像,更令人迷惘於物件與影像的交互關係。然而,在感受影像的張力之際,透過同步影片投映的裝置,卻似乎也強化清晰地呈現出「空間」議題的明顯位階;空間是人們與世界之間的連結,人們在這個世界經驗著不同的空間概念。
 
速度即環境
 
袁廣鳴透過速度的表達形式,讓觀者在此時此在之中體驗錯亂的時空感知。其中,《逝去中的風景Ⅱ》(2011) 為三螢幕同步投映的影像裝置,在不斷地將攝影機鏡頭推進與後退之間,場景產生變換。在其影像運動中,觀者的眼睛來不及進入場域的觀看便被迫遠離。相同地影像書寫也呈現在同步四投映的《在記憶之前》影像裝置中,投映的影像時而遠離、靠近、環繞並上下運動。兩件作品的影像叢集時快時慢地運動著,讓攝影機的眼睛恰如其分地取代人們的眼睛,引領觀者的意識(或無意識),浮游於影像的虛擬性之上。
 
如此藉由數位影像科技,發揮多重的影像速度感,並透過影像的運動速度,讓觀者有如親臨於影像之中,正如Paul Virilio所指出的,當代影像科技所造就的速度感是種權力的象徵,無論如何,征服便是領先,抓住速度便是掌控權力,Virilio稱此種因速度而產生的權力支配形式為「速度政權」(dromocratie);速度政權清除所有事物/景物,也泯除人與人之間的社會關係。
在「速度即環境」的景況中,時空距離的感知被數位媒體科技改寫。Virilio把「加速」視為是科技進展的核心。從時間面向來說,資訊的傳遞時間縮短到極致;從空間面向來說,幾乎所有物理空間都可透過傳播科技到達「彼地」,因而彼地也轉化為「此地」。當代媒體科技決定性地改變人們對時間與空間的觀念,此改變更致命性地對時間與空間感的磨滅。
 
穿透影像
 
觀者沉浸在異樣的速度感之中,在其與空間的關係裡扮演關鍵性的角色。身體的空間性不同於客體的空間,也不同於「空間感覺」的空間性或位置的空間性,而是一種情境的空間性。這個情境的空間性與人的生活世界相呼應,不僅意味著人與其所處環境之間的外在關係,也意味著人與他人之間的際會(encounter)。因此,此種情境概念更進而指出人的內在性與外在性之間的交互關係。
 
然而,對Paul Virilio 而言,媒體科技所形構的速度環境卻取消了真實空間的存在與感知,因為藉由媒體科技為工具的觀看和聆聽,乃至於身體的行動,可以跨越時空範疇並做出更多行動的狀態。特別是在《微笑的小木馬》中,袁廣鳴巧妙地設計木馬裝置將其置於螢幕「之前」,並以「物件不動,影像位移」的策略,挑戰人們的視覺的直觀感知。當處於介面之前的物件與隱身介面之後的影像之間相互運作,令觀者在物件(木馬裝置) 與影像間相互穿透。
 
同樣的「穿透」邏輯也呈現在《記憶中的肖像》中。以人物為主體的錄像裝置,再現模糊失焦的影像氛圍,讓觀者的視覺游移於視網膜的效應之中,試圖「實在化」(actualize) 影像中的客體,進而穿透裝置物件中的模糊影像。從中可知,觀者的感官姿態並非被給予的,而是被了解的。觀者的觀看行為透過其感知接收,將物理世界和虛擬數位世界中再現的影像,與表現的活動連結在一起。當觀者專心致力地觀看《微笑的小木馬》或《記憶中的肖像》時,其有意義的主體身軀已和介面連結在一起,作品裝置所應用的介面媒材也因此「局部地」被穿透。
 
綜合上述,因「速度」與「穿透」,讓「在記憶之前」展中四件主要作品得以維繫在一起,進而呈現新媒體科技其徹底改變世界運作方式的趨勢,數位科技更成為描繪全球化最為顯著的特徵。數位科技所帶來的資訊衝擊不斷的成長與聚合,將不同媒介工具和資訊內容作結合,讓人們在使用新媒體科技之際,有了更大的彈性空間。數位科技所創製的影像,對人們在時間、空間與科技和人類支配權力的轉換及社會結構的演進,產生了劇烈的影響,更成就了對於未來擬真影像的無限遐想。

編輯/龍傑娣
▌袁廣鳴
自1986年開始從事錄像創作,是台灣錄像藝術 的先驅。代表作為《人間失格》系列、《逝去中的風景》系列等。
 
Paul Virilio (1932-)
1970年代以降最富原創力的法國哲學家之一。1963年,他與建築師Claude Parent成立「建築原則」(Architecture Principe)團體,並發行同名刊物,宣揚建築的「傾斜功能」,曾先後完成兩棟建築作品。代表著作有:《速度與政治》(1977)、《消失的美學》(1980)、《解放的速度》(1995)、《事件的風景》(1996) 等。

▌科技藝術 (Technology Art)
任何經由現代科技/技術進行創作的藝術作品類型,皆廣泛地被稱為科技藝術,其內涵可能包含:光構藝術、聲音藝術、動力機械藝術、錄像藝術、數位藝術、網路藝術等。

錄像藝術 (Video Art)
最早在1960年代初出現於美國與歐洲,主要是指利用電子式攝影機紀錄影像與聲音,並以電視或電腦作為展示媒介的藝術創作形式。其中韓籍藝術家白南準 (Nam June Paik) 被稱為錄像藝術之父。

新媒體藝術 (New Media Art)
又稱為數位藝術 (Digital Arts)。所謂新媒體或數位藝術的創作,是指經過數位化的過程方法、手段產生的藝術創作。而將傳統形式的藝術創作,以數位化的手段或工具作各種方式的表現,則為藝術數位化。因此,凡創作時以數位化手段製作或創作時以傳統形式創作,然後加以數位化加工所產生的藝術作品,皆可稱為新媒體或數位藝術。

裝置藝術 (Installation Art)
裝置藝術是指以混合多元媒材,在特定的展場空間中以觀念性的組構,創造概念性的經驗。最早可回溯至1970年代的西方藝術運動。當代的裝置藝術大都使用錄影、聲音、電腦、網路甚至表演的形式來表達。 

耿畫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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