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臺北市立美術館展出的「時空敘事—藝術家作為敘事者」,是由巴黎市立現代美術館當代藝術部門 (ARC) 策劃主辦,從該館所典藏的當代影像中,精選出19組不同世代出生於法國或長期在法國發展之藝術家,共21件深具代表性的錄像裝置作品。本展呈現了不同創作者之影像美學與敘事意涵,及其運用數位影像科技予以創新,在美術館既定的展覽模型之下,用影像延伸時間和空間的參數,企圖讓觀眾實際參與到場域之中。  

二十世紀以降,藝術發展的歷史可謂媒體與科技的演進史。自有科技藝術的實踐以來,其意義並不在於創新技術如何被應用於藝術的創作,而是在於前衛性的實驗精神,以及作品與觀者間的新互動形式。由巴黎市立現代美術館(Musée d'Art Moderne de la Ville de Paris)Angeline Scherf與Odile Burluraux在臺北市立美術館共同策劃的「時空敘事─藝術家作為敘事者」(Entre-Temps - The Narrative Artists),呈現出以新媒體(錄像與動畫等)為媒介的前衛性藝術實踐,此一定位也展現於近15年來巴黎市立現代美術館的經典館藏中,以影像書寫著敘事的另類形式,並呼應著1970年代以來的「法國思潮」,進而運用當代數位科技進行影像的創新,挑戰美術館既定的展覽模式。
 
前衛的典藏思潮
 
在1970、1980年代,畫家、雕刻家、建築師、版畫家、攝影師、錄像和表演家開始運用與嘗試電腦影像科技;自1990年代開始,新的藝術創作形式,從展演(exhibition)到典藏(collection),全方位地對全球的美術館與博物館造成衝擊與挑戰。1996年,巴黎市立現代美術館成立「當代藝術部門」(ARC),此舉對當代的藝術實踐形式提呈出正面且前衛的典藏思潮,該部門不但專注於動態影像(Animation)、研究(Recherche)與面對(Confrontation)三大觀念的實踐上,更積極鼓勵這些實驗性藝術創作,從此在法國與國際舞台上引領風騷。

從「時空敘事」展的21件錄像裝置作品中,我們可以發現當代藝術家對「影像」的實驗表現出極高的興趣,此一景況反映了跨國資本主義所帶來的「影像社會」:影像高密度地充斥在人們的生活世界中,也具備高度的流動性。當代藝術創作者對影像隨手可得,遂進而應用新媒材、試驗新載體、探索新技術知識,並透過實踐性進行自我反思,重新思考自身與藝術之間的關連。
 
舉例來說,Douglas Gordon和Philippe Parreno的《席丹-21世紀之星》(Zidane, a 21st century portrait, 2006)與Zineb Sedira的《母親、父親與我》(Mère, Père et Moi, 2003)不但以錄像形式展現其作品,更試驗著「同步影片投映」(Polyekran, simultaneous film projections) 原則,藉由將影片投影在不同的區域來創造空間,並以一種滿足人們視覺期待的方式,將影片投影在展場空間中,進而把聲音、影片和真實空間連結起來。而Christian Boltanski的《時空敘事》(Entre temps),則是將一張張創作者從童年至今的肖像,投射在懸空且微微飄動的布幕上,以生命的系譜投映時光的行徑,讓作品充滿時間性的寓意。
 
在此展覽中,所有的藝術作品除須以黑盒子的模式展示外,也呈現出收藏前衛藝術的挑戰性。自有錄像藝術以來,多元的藝術創作常被認為是暫時性或不穩定的,在典藏面向上因而呈現出兩個基本的策略:「原件典藏」(包含其展出的物質形式)「內容典藏」(允許展演的形式從舊版的軟硬體將檔案轉換到新版上)。此次《時空敘事》展的其內涵主要在於「藝術家作為敘事者」的多重可能性,影像內涵的本質遠比其物質形式來得重要,無論藝術家以35釐米〔如《火星來的男孩》(Boy from Mars)、《席丹-21世紀之星》〕、錄影帶〔(如《海》)(La Mer, 1991)〕,或是DVD〔(如《馬拉松人生》(Marathon Life, 2005)〕來拍攝,其在展出的過程皆允許以最先進的投映形式來呈現。
 
革命性媒材與展演的多重可能性
 
當代錄像作品的多重可能性,正如白南準等前衛藝術家所言:錄像是一種媒材(medium),不是一種風格(Style),藝術家可以用不同方式應用錄影科技,無論是表演藝術或裝置藝術,由美術館、畫廊的螢幕(Monitor)播放,或藝術家利用電視播出。在《時空敘事》中,Absalon的《解決》(Solutions, 1992)、《噪音》(Bruits, 1993)與《戰役》(Bataille, 1993)獨特地以「電視」作為影像載體的裝置物,應用系統性與連續性的手法,展現出自己與空間之間的對應關係。在媒材的表現上及過往藝術歷程中,電視機大都扮演了承載影像與媒體載具的角色,1958年,德國藝術家Wolf Vostell便宣稱「電視機是二十世紀的雕塑」之後,使電視成為錄像藝術展現的場域之一。
 
「時空敘事」的21件作品除了展現出革命性創作媒材的可能性外,也讓展出跳脫了傳統白色方塊的思維邏輯。當代黑盒子(black box)展示模式允許許多投射影像和螢幕(如:錄像藝術、新媒體藝術或裝置藝術)在黑暗的展示空間與燈光效果中被觀看,且其應具備某種程度的延展性,以適應不同類種的藝術作品,並建立起一個藝術作品得以被客觀地觀看的情境。例如:《席丹-21世紀之星》將17台攝影機設置於球場周圍及觀眾席上,來捕捉身穿5號球衣的席丹之身影。在這場「只有」席丹的足球賽中,觀者置身於黑暗的展場空間,觀看著投映於牆面上的席丹,讓人產生宛如貼近於席丹身旁的觀影經驗。另外,Nicolas Moulin的《淨空巴黎》(VIDERPARIS, 1998-2001),以數位影像技巧,將巴黎街道巷弄間所有人的痕跡消除淨空,不僅挑戰著觀者對城市景象的傳統觀念外,更因其展出的幽暗空間,令人產生不寒而慄的空虛感。
 
誠如Marshall McLuhan所言:「任何一個我們使用的新媒體,皆為新語言、新經驗甚至新意識,且皆由新操作經驗造成。新媒體非關於我們舊的『真實』世界,而是決心改造舊世界的殘餘。」數位科技與新媒體不斷地挑戰傳統藝術家、作品與觀者的觀念,藝術品通常被轉化到一個講求過程的開放性結構,而這個結構須依賴資訊的流動性,並與觀者/參與者面對。於是,大眾或觀者成為參與在作品中組合文字、視覺、聲音元素的一部分,而藝術家也不是一個穩固的藝術創作者概念;藝術家往往扮演一個中介者或設備建置者,讓觀眾與藝術創作互動。在今日後媒體情境(post-medium condition)中,藝術已從其本身物質的預設中被拆解下來,轉向當代無所不在的媒介性(mediality)的多元形式,而這些作品的構成也被認定為多元複雜個體物件命題的相互構連。這些媒體藝術的展現,肇因於新媒體與科技已深入所有生活細節此一事實,而且媒體藝術也反映出我們在媒體與科技變遷中所扮演的角色。隨著科技日愈滲透到人們日常生活的細節,新科技出現於每一個領域,這個無所不在的景況乃伴隨著媒體藝術的普遍性而拓延,藉由媒體與科技而擴張。

編輯/龍傑娣 

科技藝術 (Technology Art)
任何經由現代科技/技術進行創作的藝術作品類型,皆廣泛地被稱為科技藝術,其內涵可能包含:光構藝術、聲音藝術、動力機械藝術、錄像藝術、數位藝術、網路藝術等。

錄像藝術 (Video Art)
最早在1960年代初出現於美國與歐洲,主要是指利用電子式攝影機紀錄影像與聲音,並以電視或電腦作為展示媒介的藝術創作形式。其中韓籍藝術家白南準 (Nam June Paik) 被稱為錄像藝術之父。

新媒體藝術 (New Media Art)
又稱為數位藝術 (Digital Arts)。所謂新媒體或數位藝術的創作,是指經過數位化的過程方法、手段產生的藝術創作。而將傳統形式的藝術創作,以數位化的手段或工具作各種方式的表現,則為藝術數位化。因此,凡創作時以數位化手段製作或創作時以傳統形式創作,然後加以數位化加工所產生的藝術作品,皆可稱為新媒體或數位藝術。

裝置藝術 (Installation Art)
裝置藝術是指以混合多元媒材,在特定的展場空間中以觀念性的組構,創造概念性的經驗。最早可回溯至1970年代的西方藝術運動。當代的裝置藝術大都使用錄影、聲音、電腦、網路甚至表演的形式來表達。

▌臺北市立美術館
Musée d'Art Moderne de la Ville de Paris
  聚焦新媒體藝術的潛在跨界力量
錄像藝術的饗宴—巴黎「夜裡的影像」大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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